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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卧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 -203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浏览: 日期:2023-1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南阳卧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 -2035)

规划概况:南阳卧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原名南阳光电产业集聚区,位于河南省南阳市城区,是河南省政府首批确认的180个重点发展的集聚区之一,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南阳市开发区整合方案的函》(豫发改工业函[2022]23号),于2022年3月更名为南阳卧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上一轮规划期限为2009~2020年。目前,南 阳卧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已委托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基本编制完成了《南阳卧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

依据《河南省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开发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豫开[2022]8号),受南阳卧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 所有限公司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南阳卧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基本编制完成。

规划期限:2022-2035年

规划范围:(围合)范围为:东至靳岗街道兰营村门沟自然材、姜沟村楼上自然村、程沟村社区;北至规划外环路;西至宁西铁路、王村乡何营村朱王营自然村;南至中州西路,总围合面积为18.64平方公里。四至边界范围为:东至龙升大道、光武路西延、王村13号路及靳岗街道兰营村间沟自然村;北至规划外环路;西至宁西铁路、国际陆港铁路专用线;南至中州路,面积为9.14平方公里。

主导产业: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农副产品加工。

空间布局:规划区内部形成“两横两纵,一心、四轴、两片区”的布局结构。“一心”:即位于龙升大道与光武路交点的综合服务中心。

“四轴”:围绕龙升大道、光武路形成的主要发展轴、围绕王安路、信臣路形成的次要发展轴,将各功能片区有机串联。

“两片区”:北部以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和生物医药为主的产业生产片区,南部以商业市场和物流为主的生产性服务片区。

 二、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1、水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入驻企业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减少企业的用、排水量;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提高企业的水循环利用率;对入驻企业的能耗和水耗进行综合评估,对水耗大的项目进行严格控制;区内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地表水体,须送入王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逐步关闭自备井;防止风险物质流入地表水体。

2、环境空气保护对策措施

入驻企业实行集中供热,逐步关闭自备锅炉,减轻锅炉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加强区内企业的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保证其达标排放;控制区内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环境承载力;优化产业布局,严格控制入驻项目的引入条件,对排放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项目,必须从严控制;合理布置绿化区域,扩大绿化面积。

3、声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入驻企业施工期应采用低噪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对施工中所用的高噪声设备应采用合理布局并在周围设置隔声装置;入驻企业应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布置在离厂界和周围敏感点远处,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加强区内交通组织和管理,减轻交通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对策措施

区内产生的一般固废,由开发区统一负责处理和处置,对垃圾要做到分类收集和处理,尽量实现固废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建立区域废物回收体系,在固废集中分类收集的基础上,建立固废回收利用调配管理网络,实施固废的有效调配管理;对于区内的危险固废应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置,严禁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固废进行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在开发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的原质原貌,尽量减少干扰和破坏;对于区内工业企业用地、道路交通用地等产生的土地侵占,应通过绿地系统补偿措施使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得到修复;加快区域集中供热、供气和供排水及废水、固废治理设施的建设进度,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对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应优化布局、适度开发,最大限度的减少工业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南阳卧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 -2035)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与其它相关规划相符,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布局、结构和规模合理。在做好本次评价提出的规划方案调整建议和污染防治减缓措施,入驻企业满足评价提出的集聚区准入条件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规划建设可行。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机构:南阳卧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郭主任   联系电话:13838967367   邮箱: nygdyq@126.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377-63893952   邮箱:nyhbs2005@163.com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纸质版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索取。

征求意见稿电子版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本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以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的的反馈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8日。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

附件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附件

附件二南阳卧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规划环评.pdf